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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已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目前省人大法工委要求各地人大组织召开论证会,对《条例(草案)》进一步征求意见。特别是素质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建设与安全、教师补课等问题需要研究探讨。针对教师队伍,《条例(草案)》对教师职业道德方面做了规范,其中设定了禁止性条款来严禁老师开展有偿补习活动。大家对这一规定所持态度,教师、学生家长是否有不同意见或者建议,县人大教科委收集后,向省人大法工委反馈。QQ邮箱1842932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