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如何体现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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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如何体现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包括人身、财产、人格尊重等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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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是个海很保守封闭的区域,生活在其中,才能感知,尤其是女性的被尊重和自我应受尊重意识缺失,男性中心主义和忽略、蔑视、歧视女性的现象普遍,令人震惊的是正安现在职女性的这种思想占主体地位。
——女性,在这里,仍然被视为附属(品)。
因此,希望大家谈谈自己的 看法,也算是为这方土地上的弱者们提供一条救助或自助路子。
谢谢!
发表于 2009-5-26 09: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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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妲己、西施、杨玉环、武则天……一个个著名的女性都成为一股股祸水,祸国殃民,以至于亡国亡君。一旦女人大权在握,即被视为有悖常情,不合法理,只会扰乱正常次序
发表于 2009-5-26 10: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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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师说,多数妇女面对家庭暴力束手无策,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张扬出去会丢人现眼,所以忍气吞声。孰不知,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施虐者的恶行。
    为此,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受害者一定要立刻报案并到指定医院就医,通过有关诊断提供家庭暴力行为的鉴定,为司法或有关部门处理家庭暴力事件提供受虐证据。
发表于 2009-5-26 11: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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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很难想像,这是一个事实。18岁的莹莹(化名)从8岁起就被丧失人性的爷爷强暴,而且被蹂躏了整整10年之久。
   2、仅仅是怀疑妻子和他人有不正常的关系,邹城一村民竟想出“损招”,强迫妻子把衣服脱光在村里的街道上游街,在此过程中还对妻子进行侮辱和殴打。
   3、一对原本恩爱的夫妻,丈夫要接在农村寡居多年的老母亲同住,却遭到了在大城市长大的妻子的坚决反对,丈夫为此还动手打了妻子。“门户不相当”令孝敬母亲又深爱妻子的丈夫痛苦不堪,他最终选择了杀妻后自杀来结束这一切。
   4......
     这就是女人只有ldem54
发表于 2009-5-26 11: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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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发表于 2009-6-22 22: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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