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对法治的理解:法治是民主政治的一项基本原则。建设法治国家,需要建设法治政府,是对政府官员权力的明确的限制与规范。它要求一切权力都必须受制于公开的法制。所有的人,包括掌握最高权力的人及其他官员无一例外不能超越法律并受法律的监督。所有的人都应当是平等的、有充分的机会了解法律的各项规定,了解政府施行处罚的范围,更有充分的平等的机会参与社会管理活动,其实质就是强调政府的公共权力要受到法律规制的约束,应建立公共权力的公开透明。
现在很多政府官员及不良人士藐视法律,滥用职权,做出严重危害公众利益的事件太多太多(如:重庆打黑案,重庆高考加分案,习水案,湖南买官卖官等等...) 需要政府加大力度来整治类似的问题.
可能我们离最终的法治国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靠人民不断与专制特权斗争才能换来。法治的目的就是要保障人民的自由、公正、公平,严禁任何政治组织和团体的意志强加于民,严禁任何权力违背人民的意志来歪曲法律!一句话:“政府是由人民赋予的法律组织成的,不是为了少数人的利益来组成的”!建立法治政府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和应有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