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养老保险7月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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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养老保险7月试点》本文摘自贵阳晚报,2011年6月2日,星期四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7月试点

年满16周岁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年满60周岁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会议指出,试点要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通过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帖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会议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一)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二)参保居民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给予补贴,补帖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三)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在内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
(四)已年满60周岁、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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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zzayyxk 于 2011-6-2 14:19 编辑

不知道《城镇居民养老保险7月试点》,正安是不是试点?
论坛里的朋友请一起来关注!~
发表于 2011-6-2 14: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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