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抢劫案已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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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晚,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获悉,8月19日下午发生在重庆江北观音桥附近的持械入室抢劫案已告破,警方将藏匿在回兴街道某小区的犯罪嫌疑人吴华抓捕归案,警方在抓获现场缴获作案用的仿真钢珠枪、假发、面具、墨镜,及抢劫的手机、银行卡等赃物。经审讯,吴华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这些天太忙了来看看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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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帖
还以为在正安了
发表于 2011-8-24 10: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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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服重庆警方的办案能力
发表于 2011-8-24 11: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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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嚎歌 于 2011-8-24 14:16 编辑

希望来点新颖一点的报道,。。。。是发帖增加积分还是?。。。。。
众人皆醉我独醒!世人皆浊我自清!
发表于 2011-8-24 14: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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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来点新颖一点的报道,。。。。是发帖增加积分还是?。。。。。
这位朋友你好像不关心办案效果。从中提取教训
这些天太忙了来看看你们
发表于 2011-8-24 18: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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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嚎歌 于 2011-8-25 10:19 编辑

  我认为以上报道只有结果,没有前因的理由是:如果在前面楼主发过与本案有关的报道,这帖子人们一看就明白,“哦,前面报道那个案件已经破了”。其实我也是很关注警方动态的。对不起,上面说法不礼貌了哈,多礼不见怪了。
如果前面没有发过与本案有关的报道,那我认为就应该如下:
    8月19日下午,在重庆江北观音桥附近发生了一起持械入室抢劫案。经过......的.......。于**日告破,警方将藏匿在回兴街道某小区的犯罪嫌疑人吴华抓捕归案,并在抓获现场缴获了作案用的仿真钢珠枪、假发、面具、墨镜,及抢劫的手机、银行卡等赃物。经审讯,吴华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此案到底有多大影响?如果在当地或者在社会上能够引起轰动的、引起强烈反响的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愚见不怪!

众人皆醉我独醒!世人皆浊我自清!
发表于 2011-8-25 10: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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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给楼主提一个建议。最好是报道报道我县的发案率和破案率,这是全县人民最为关注的问题。谢谢。
众人皆醉我独醒!世人皆浊我自清!
发表于 2011-8-25 10: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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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让我们县借鉴其它地方的办案效益来评一评撒,提高当地公安机关办事效果,真实的为老百姓保驾护航,
这些天太忙了来看看你们
发表于 2011-8-26 22: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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