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心声] 客管局、运管所开通安场公交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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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万通公交公司 于 2014-5-1 18:02 编辑

正安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局
正安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公  告

广大市民朋友:
      凤仪城区已于2013年5月10日正式开通了公交客运,但是,凤仪至安场公交营运受到部分安场车队股东的强烈阻止,虽经过多方努力协调,至今仍然没有开通。根据县委、政府研究的意见,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必须大力发展城市公交客运
      城市公交是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出行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基础设施。为顺应我县改革发展的需要,方便人民群众出行、提升正安形象,必须大力发展城市公交。根据我县实际和有关规定,我县只能实行一个公司经营公交客运。一是便于统一安全监管和服务;二是经公开招投标万通客运公司取得我县城市公交客运特许经营权并办理了相关营运手续,是我县唯一的、合法的城市公交客运经营主体。
二、必须按时开通凤仪至安场公交客运
     原定于2013年5月10日试运行凤仪至安场公交车,但为了解决好公交客运与安场班线之间的运营矛盾,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协调未果,至今仍没有明显效果,引起了社会的强烈不满。为解决好市民的出行困难,打造诚信政府,维护法制尊严,县委、政府决定,在2014年5月1日起按时开通凤仪至安场公交车。
三、必须尽最大努力充分保障股东权益
      根据中介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安场班线每股价格为6.2万元。为维护安场班线股东的整体利益,安场镇政府及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多次与万通公交公司反复协商,该公司愿意以每股8.3万元的价格进行收购。根据近日来座谈的情况,整体收购、集中兑现方案未达成一致意见,下步工作中,将采取整体收购、分别兑现的方式直接兑现到股东个人。该项工作原则上在5月5日前以股东个人名义与万通公交公司签订完协议,5月10日至5月15日全部兑现资金。
四、坚决依法调整运力
      若上述收购补偿意见不能有效实施,为了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出行方便,县有关部门将坚决依法采取调整运力的方式予以解决,即:安场班线客运车经营权到期一辆退出一辆,同时补充公交车一辆进行营运。安场班线车经营权到期后不再延期。
                    正安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局        正安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201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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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很好!非常好!不过这个“公告”写得……
发表于 2014-5-1 21: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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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通告,不是公告吧。
发表于 2014-5-2 09: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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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梦醉原檒堡 发表于 2014-5-1 21:05
好!很好!非常好!不过这个“公告”写得……

属于通告那种,隐有威胁的内容。
发表于 2014-5-2 09: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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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惠及了广大的老百姓!!!
发表于 2014-5-2 12: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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