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人身权力如何保障?——观又一警察暴力伤人的报道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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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楼主的遭遇,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ldem53《百姓关注》栏目应该会跟踪报道楼主所述的“警官踢人”事件,期待还以百姓一个公道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发表于 2009-6-22 12: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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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2 13: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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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em45不懂法律,不过,相信正义永远会战胜邪恶!ldem47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发表于 2009-6-22 13: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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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关部门对论坛的反应来看,好像不是无中生有,但具体情况咱不知道,不好说,但既然有反应就说明他们也怕人评论啊,起码下次大家都会三思而行------------这就是网络的力量
发表于 2009-6-22 2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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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能看出古惑仔社会团伙存在的必要
发表于 2009-6-22 21: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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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想在当地有个满意的处理结果,概率几乎为零,不把事情弄大点上级是不可能受理的……我不是煽风点火,而是这种事真的让人很无奈。(你报警吧,我就是警察……)
100 字节以内
不支持自定义 Discuz! 代码
发表于 2009-6-22 21: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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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到他们的纪检组
发表于 2009-6-22 22: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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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说的情况,可以找公安的纪检书记投诉,不过他好像目前就是凤仪派出所的王所长。
不管他是谁,去找吧,回来后告诉我们结果,我会关注此事。
发表于 2009-6-22 22: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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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楼主看到大家的建议和支持能够感到一丝欣慰!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发表于 2009-6-24 12: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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