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教教主与正安班线车、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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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7 11: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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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602934666 于 2009-10-27 12:45 编辑
回复 @班线车与出租车都是管理的对象!
都是如何来规范的问题!

打击要动员“人民力量”!!!

无利而不动 ...
半桶谁 发表于 2009-10-27 11:05



    这样可能就是换一种方式来钩鱼执法的,
发表于 2009-10-27 12: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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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直言不讳 于 2009-10-27 13:24 编辑

坚决支持楼主观点:
谁与谁在“争饭碗”!谁抢了谁的饭碗?
现状:非法运营车(摩托车/私家车)在抢合法运营车(班县车/出租车)的饭碗!
      请有关单位履行自己的本职工作!
      杜绝100M(米)管理!!!
      如果相关管理单位严厉打击非法运营(私家车/摩托车),就不会产生这样大的"误会
      问题的主要还是100M的问题!!!打击非法运营的枪太歪了,远远偏离了靶心!!!

班线车没管好、出租车没规范、非法营运车又不去管,谁的责任????   
怪班线车“垄断”,怪出租车“窜线”,怪非法客车“难取证”,谁的责任???   
怪班子不团结、怪属下没能力、怪经费不足,谁的责任???   
怪政府不重视、怪部门不协作、怪人情网难破,谁的责任???
    龚县都组织几次打非专项工作会议了,政府经费也另外、额外的发放了(行业管理是份内本职工作,已经有专门经费来源,正安县政府是额外发放补助的),专项打非活动中,报告给龚县的是成绩斐然,形势大好,可实际效果却不怎么明显,老百姓根本不满意。如今的正安非法客运可算是越来越猖獗,也是班线车和出租车的矛盾原因之一,我们的行业管理部门是逼龚县也去现场查车扣车吧,告诉你们,正安老百姓不答应,龚县是一县父母官之一,不可能事必躬亲,只能是亲自安排部署,如果真要龚县亲自做,还要你们干什么?你们拿国家和人民给的俸禄,理该为政府分忧、为民解难,把你们在龚县面前汇报工作的口才和能力拿到打非第一线去,政府看的是实际成绩和老百姓的满意度。
发表于 2009-10-27 13: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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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班线车与出租车都是管理的对象!
都是如何来规范的问题!

打击要动员“人民力量”!!!

无利而不动 ...
半桶谁 发表于 2009-10-27 11:05



    据可靠消息,按照国家大部制的相关规定,上级人民政府和管理部门已经把遵义市的城市客运管理确定划归交通运管部门实施统一管理,城管局管该管的城市建设,运管所管该管的交通运输,这下不会推了吧,神仙也该和谐,百姓也不遭殃了。
发表于 2009-10-27 13: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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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楼主,您给正安运输市场定论的“100M”管理可说是经典了,正安YGS、新车站门口就有不少非法客运的长安车、摩托车侯客,天天如此,距离也就“100M”,难道是有不吃“窝边草”的管理规则不成。
发表于 2009-10-27 13: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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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7 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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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寂寞不在 于 2009-10-27 22:42 编辑

本来支持你,但是觉得你说的又不在理,车的问题,还是该各人说了算,我坐车,我开钱,我想坐出租就出租,想坐摩的就摩的,想坐大客车就大客车,搞冒火了各人开车都可以。偏一份要强调“某种垄断”,在强调这种“特权”,俺不支持你了!————坐车的比你更烦这个“垄断”!
发表于 2009-10-27 22: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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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东西恐怕问题出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如果人们有权利像吃饭一样:享受就进五星级,实惠就去小餐馆,舒服就吃大排档,省钱就到路边摊
政府做的就是保证食品卫生,保证税收等等-----

如果大客车、出租车、摩托车、黄包车、自行车都可以合法经营,只要满足一定的准入条件,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其他的竞争,让他们去赢得客人的认可吧,市场的眼睛是最清亮的,市场也是最直接的
发表于 2009-10-27 23: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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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乡村公路上走累了,什么车都没有的情况下,自行车我都愿意拿钱坐。
发表于 2009-10-28 08: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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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09: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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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602934666 于 2009-10-28 12:28 编辑
回复 @很多东西恐怕问题出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如果人们有权利像吃饭一样:享受就进五星级,实惠就去小 ...
aaaaa 发表于 2009-10-27 23:07


说得好,
这样才是现实生活中的实际的更道理的,
不同职业的人就有不同的看法,所以就选择过不同的生活方式,
5a不过想知道你的头相怎么一下子从变成的ldem45 ldem45 ldem45
发表于 2009-10-28 1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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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 aaaaa

         如果大客车、出租车、摩托车、黄包车、自行车都可以合法经营,只要满足一定的准入条件,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其他的竞争,让他们去赢得客人的认可吧,市场的眼睛是最清亮的,市场也是最直接的
   
    问题是这些车辆能满足准入条件吗?国家设置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门槛很高,说到底也是为了旅客有保障。驾驶人员安全行车经历、驾龄、身体条件、安全生产管理、车辆技术状况、安全保障资金、保险赔付能力等等都是考核的门槛,哪一样不是为了旅客利益,我们看待问题不能只图一时便利,大家都可以留意一下,正安的非法客运车大都只投保了交强险,他们完全可以再投保车上人员险、第三者责任险的,可为了省钱、赚钱,他们也省下了群众的安全。说非法客运车破坏了合法客运车的经营秩序是市场竞争规律,那他们是公平竞争吗?如果非法客车都足额投保,配备合格从业人员、按期强制维护车辆,备足安全保障资金,具备事故赔付能力,那我无话可说。所以,准入条件是国家维持最基本秩序的标尺,出租车、班线车的经营方式也得有一把标尺衡量,否则,就没必要区分出租车、旅游车、租赁车、班线车了,统称客车一锅粥跑算了,最终的混乱吃亏的还是最广大的群众。
发表于 2009-10-28 13: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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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人间正道 于 2009-10-28 16:51 编辑

2007年正安一大乡镇   一辆货运三轮摩托车拉客发生交通事故死了一个人,可三轮车驾驶员没有驾照、三轮车也是花了400元买的旧车,就这钱都还是七大姑、八大婶借的,驾驶员是女的,好像是没了男人,家徒四壁,自己孤身还拖着3个孩子,一家人就靠这借钱买的三轮车拉客维持生计(全镇上百辆货运三轮都是用来拉客的,生意很好,因为票价低,也很方便农民,农民都自愿乘坐,政府想治理都无法了,农民愿意坐,上百辆三轮可养活了上百个家庭,何况三轮车拉客跑的地方都是不能通行客车的没有验收的乡村路)。死者要赔偿是没有的,就这辆摔坏的破三轮车了,可交警还把这车强制扣了要报废,公安机关要追究交通肇事罪,可责任人的3个无依无靠的孩子谁抚养,死难者的赔偿谁来陪、死难者的亲属谁安抚?(死者由政府安抚1500元,责任人又借了500元,合计只有2000元安葬费)
安葬死难者的那天,亲属撕心裂肺的哭声中又有悲愤的骂声:你死得冤呀, 谁叫你去坐这些三轮车呀  那个挨千刀的让这些三轮车随便拉客的呀 在场的人无语
发表于 2009-10-28 16: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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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本来支持你,但是觉得你说的又不在理,车的问题,还是该各人说了算,我坐车,我开钱,我想坐出租就出租,想 ...
寂寞不在 发表于 2009-10-27 22:40



    理性选乘客车,安全放心出行,一脚出门身在外,家人盼你平安归。
  请大家都自觉抵制黑车从事客运,这也是一种社会公德,欢迎大家为合法客车的经营矛盾化解出谋划策,反对直接和变相支持黑车,生命属于自己,也属于关爱你的家人和朋友。
发表于 2009-10-28 16: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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