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观点] 正安:“狡猾”老赖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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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正安一“狡猾”老赖赵某某终于领刑入狱。

2017年6月5日,正安县人民法院接到了申请执行人付某某、何某某的执行申请。据悉,家住遵义县南白镇的被执行人赵某某因欠借款不偿还,被家住正安县安场镇的债权人付某某、何某某起诉至正安法院,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赵某某于2017年5月17日前还清借款本息148万元。

面对生效的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赵某某逾期仍不履行还款义务,于是原告一纸执行申请来到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执行法官立即依法向赵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对其进行谈话、查明其财产。

“为了逃避执行,被执行人赵某某加大了对财产的转移力度,在可执行财产上与执行法官进行着转移与反转移、逃避与反逃避的‘较量’。”据执行法官陈明远介绍,本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赵某某申报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却隐瞒了登记在其妻子、儿子名下的商品房一间和住房一套。并且, 赵某某将其房产先通过房产交易中心(属住建部系统)受理,再转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属国土资源部系统),利用两个系统的“不兼容”来逃避法院查询,还与中介公司“合伙”隐瞒,以出售房屋。


赖高一尺,法高一丈。对被执行人赵某某的“狡猾”行为,执行法官在银行、房产公司、房产交易中心、婚姻登记中心、中介公司等部门中加大查询力度,对购房人、债权人、家庭成员等进行反复调查,采取谈话、查封、拘留、数案结合等方式,全面掌控了被执行人赵某某欺骗、隐瞒、转移、销售房产等逃避执行的不法行径。


法网恢恢,严惩拒执。2018年7月23日,被执行人赵某某因证据确凿,被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作者:王干 张依)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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