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钟山区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

[复制链接]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用户

x
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依据、条件、程序、承诺和时限
一、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黔计生通[2003]97号、黔人口发[2006]2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条件
1、《生殖保健服务证》公民依法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孕前或孕期内凭《结婚证》和相关证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
2、《计划生育证》的发放对象为符合《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夫妻结婚5年以上,因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经治愈要求生育的;
(四)一方或者双方是再婚的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
第三十一条夫妻双方是农民,除适用第三十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的;
(二)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少数民族的;
(三)男到独生女无儿户家结婚落户的。
第三十四条符合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再生育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办理《计划生育证》。生育间隔必须4年以上;女方30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不受间隔限制。《三孩计划生育证》发放的对象应符合《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是少数民族的农民,两个子女中有一个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对象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区户籍公民、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的;
(2)原无子女,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的;
(3)符合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程序
1、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的已婚育龄夫妇在申请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夫妇双方居民身份证;
(2)夫妇双方户口薄;
(3)结婚证;
(4)夫妇双方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分别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有单位的先由单位出具证明),该证明须有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机构签署的审核意见。
(5)夫妇双方或一方必须与所在村、居(社区)签署生育《意向书》和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合同书》。
(6)持有乡(镇)街道定时组织保健服务的证件。
(7)3张1寸照。
2、《计划生育证》
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在申请办理计划生育证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夫妇双方居民身份证;
(2)夫妇双方户口薄;
(3)结婚证;
(4)夫妇双方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分别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有单位的先由单位出具证明),该证明须有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机构签署的审核意见;
(5)符合《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生育二孩的,以及符合《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生育三孩的,还需病残子女户籍所在的地级计划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出具的病残儿鉴定结论和地级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离婚后再婚的夫妇,双方再婚或一方再婚的,必须出具《离婚证》并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
(6)持生育意向书、两非合同。
(7)3张2寸双人照。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应当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
(2)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
(5)子女户籍证明;
(6)子女的出生证明或者合法收养子女的证明;
(7)孕情环情证明。
(8)3张1寸照。
四、承诺
计划生育部门收到育龄夫妇申请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材料时,应查看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如不齐全,应当即告知应补齐的证明材料。对齐全的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审查,并在收到申请当日办理。
五、时限
每周二、四办理。
六、特殊情况说明
1、男方户口不在本辖区的,需到户口所在地的县级计生部门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户口在钟山区内的只需到镇(乡、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出具证明即可。
2、户在人不在的,除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外,还需到现居住地的镇(乡、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出具证明。
3、双方户口迁入我辖区不满一年的,需到原籍地镇(乡、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出具未迁入前的婚育情况证明。
4、男方是现役军人的,凭团级以上单位的证明,由女方持以上要求的证明到镇(乡、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办理。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安排生育。再生育的按违反《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处理。
(1)经批准再生育,怀孕后无特殊情况未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引产的;
(2)遗弃子女或者送养子女的;
(3)故意致婴儿死亡或者谎报婴儿性别,谎报婴儿死亡的。
回复

举报 使用道具

全部回帖
暂无回帖,快来参与回复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用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