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须先安置后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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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征地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要先安置后拆迁,国土部耕保司有关负责人解读称,征地要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民意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通知中称,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各地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征地补偿问题,一直影响着拆迁,这里不光有个经济方面的账,更涉及到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应有的保护。因而,国土部这个意见被认为是继2004年《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后,国土部针对征地管理,出台的最为全面的一个文件,一点都不为过。

  近年来,各地在加快城市化的过程中,普遍涉及到土地征用和拆迁问题。不少地方不是满足被拆迁人的利益,包括对被拆迁人安置,而以公权力的强势施行强拆,政府强拆行为,逼迫群众“以命护地(财产)”极端行为对抗强拆,即便如此,有些地方仍然无视被拆迁的利益和难处,强行拆迁,酿成血案。
  
    依法强拆本身并不是问题,真正尊重法治精神,政府作为就能站住脚。可上述的强拆并非依法强拆,恰恰是动用公权力压制公民的权利的结果。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如此违法行政呢?仔细琢磨,至少有以下几个主要原因:有关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不完善,政府的自由裁量过大;把发展经济和保护群众利益放在了对立的位置上,为招商引资甚至可以舍弃群众利益;淡漠的依法行政观念致使滥用警力暴力强拆,甚至允当了保护伞,等等。归根到底,缺乏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把乱作为当成了执行力,
  
    其实,强拆背后是利益纠纷。利益纠纷当依法调解或判决。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行政案件受理,依法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切实解决行政诉讼“告状难”问题。这对于因政府行政行为造成利益受损的百姓而言,无疑是有力的武器。然而,在信息不对称、权利与权力不平等的情况下,百姓跟强拆部门打官司维权谈何容易?国土部作出的新决策,从政府角度把老百姓的利益保护提到了拆迁之前,这种“疏”的预防措施如果落到实处,对于保护百姓利益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只是需要强调一点:再好的措施,也需要严格执法做保证。期待着国土部新政策出台后,依法监督措施能同步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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