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多彩贵州小品大赛总体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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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赛主题
  热爱贵州摇展示贵州摇建设贵州
  二、大赛原则
  (一)坚持艺术性与导向性相结合。在推动贵州小品创作生产提高艺术水平、增强感召力的同时,牢牢把握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新时期贵州精神。
  (二)坚持地域性与开放性相结合。在突出贵州剧种、贵州题材、贵州人才、贵州元素的同时,吸引国内优秀文艺工作者参与大赛,进一步扩大贵州对外影响和提升贵州对外形象。
  (三)坚持专业性与普及性相结合。在注重发现、锻炼、培养优秀专业表演人才、创作人才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热情,促进基层群众性文化活动蓬勃开展。
  (四)坚持创新性与实效性相结合。在努力创新赛事组织方式和作品内容、增强赛事传播效应的同时,将赛事策划和成果转化结合起来,超前谋划市场推广问题,促进大赛优秀成果与市场需求的对接。
  三、大赛标识
  延用“黔冶字变形标识,以保证多彩贵州系列主题文化活动的品牌延续性和影响力。
  四、大赛机构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省委宣传部
  主体承办:贵州电视台
  联合承办:贵州日报报业集团
  贵州人民广播电台
  当代贵州杂志社
  省剧协
  省曲协
  省戏剧创作中心
  省多彩贵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
  协办:省直机关工委
  省委教育工委
  贵阳市委宣传部
  遵义市委宣传部
  六盘水市委宣传部
  安顺市委宣传部
  黔南州委宣传部
  黔东南州委宣传部
  黔西南州委宣传部
  毕节地委宣传部
  铜仁地委宣传部
  (二)组委会
  名誉主任:王富玉(省委副书记)
  主摇摇 任:谌贻琴(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
  副主 任:谢庆生(副省长)
  成摇摇 员:李建国(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黎光素(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方仕平(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谢彬如(省文化厅副厅长)
  白芳芹(省广电局副局长、贵州电视台台长)
  晏世忠(省广电局副局长、贵州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汪信山(省文联副主席、省剧协主席)
  黄嘉模(贵州日报报业集团机关党委书记)
  赵宇飞(当代贵州杂志社社长)
  蒋星恒(贵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张明辉(遵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袁仁庆(六盘水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颜学丽(安顺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雯洁(黔南州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耿生茂(黔东南州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杜摇丹(黔西南州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朱江华(毕节地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顾明杰(铜仁地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陈海宇(贵州电视台副台长)
  五、赛制规定
  (一)类别
  1.大赛共分两种类别:戏曲类小品,非戏曲类小品。
  2.两种类别共设5项赛事:戏曲类小品分设职业组、非职业组、原生态组,共3项赛事;非戏曲类小品分设职业组、非职业组,共2项赛事。
  (二)范围
  1.戏曲类小品:主要为贵州样式的黔剧小品、花灯剧小品、布依戏小品、侗戏小品、傩戏小品、地戏小品、阳戏小品、文琴戏小品、撮泰吉小品等。
  2.非戏曲类小品:主要为贵州题材的话剧小品、歌剧小品、舞剧小品、歌舞剧小品、哑剧小品、杂技戏小品、滑稽戏小品等。3.小品限时12分钟以内。
  (三)内容
  1.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新时期贵州精神。
  2.反映贵州改革开放以来各行业的发展变化和干部群众的精神风貌。
  3.弘扬贵州优秀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
  4.颂扬真善美,讽刺假丑恶。
  (四)程序
  1.大赛以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和9个市、自治州、地区为单位,设置11个赛区。
  2.各赛区通过多种方式选拔,组织优秀选手参加大赛组委会举行的半决赛和决赛。
  3.大赛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将适时举行颁奖晚会,颁发各类奖项。
  六、参赛要求
  (一)选手
  1.选手参赛年龄不限,原则上以在贵州工作、学习、服役、生活,或在贵州出生但在省外工作、学习的选手为参赛主体。可以外请国内知名艺术团体从事戏剧、声乐、舞蹈、杂技等专业的演员,以及国内知名艺术院校(系)从事戏剧、声乐、舞蹈、杂技等专业的教师和主修上述专业的学生参赛,但在每个小品的角色中,外请选手所占比例不得高于三分之一。
  2.解放军、武警部队选手参赛,报名参加省直机关工委赛区选拔;贵阳地区省属高校选手参赛,报名参加省委教育工委赛区选拔;省委国防工委和国资委所属企业及贵阳地区以外的省属高校选手参赛,报名参加所在地赛区选拔。
  3.省外和省直及市直、州直、地直专业艺术团体从事戏剧、声乐、舞蹈、杂技等专业的演员,以及省内各艺术院校(系)从事戏剧、声乐、舞蹈、杂技等专业的教师和主修上述专业的学生参赛,只能报名参加职业组比赛;其他选手参赛,可视情况报名参加非职业组或原生态组比赛。
  (二)表演
  1.选手参赛表演允许使用简单道具,但原则上不得制作大型布景,且每个小品的表演人数不得超过10人(包括现场伴唱伴舞伴奏)。
  2.选手参加半决赛、决赛的表演内容可以重复,且表演内容应征得著作权人同意。
  (三)名额
  1.每个赛区选送参加半决赛的选手,总额原则上为10个(组),且参加的赛事不得少于4项。
  2.每项赛事进入决赛的选手,总额为10个(组)。
  (四)时间
  1. 2010年3月下旬至6月中旬,各赛区组织各项赛事报名及选拔。
  2. 2010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各赛区结合重点作品打造,组织选手强化排练。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对各赛区组队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3. 2010年7月下旬至8月下旬,大赛组委会举行各项赛事半决赛、决赛。
  4. 2010年9月下旬,大赛组委会举行大赛颁奖晚会。
  七、奖项设置
  (一)团体奖
  大赛设一等奖2名,奖金各6万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4万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2万元。奖项根据各代表队在半决赛、决赛的各项成绩,及本赛区赛事组织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产生。
  (二)表演奖
  1.大赛戏曲类小品和非戏曲类小品两个类别职业组和非职业组分别设金黔奖1名,奖金各4万元;银瀑奖2名,奖金各2万元;铜鼓奖3名,奖金各1万元;优秀奖4名,奖金各5000元。奖项根据选手决赛得分产生。
  2.大赛戏曲类小品原生态组设金黔奖2名,奖金各4万元;银瀑奖3名,奖金各2万元;铜鼓奖5名,奖金各1万元;不设优秀奖。奖项根据选手决赛得分产生。
  (三)作品奖
  1.大赛戏曲类小品和非戏曲类小品两个类别职业组、非职业组分别设2个优秀创作奖,共8个,各奖励1万元。奖项视半决赛、决赛台本质量而定。
  2.大赛戏曲类小品原生态组设3个优秀整理奖,各奖励1万元。奖项视半决赛、决赛台本质量而定。
  八、经费筹措
  (一)大赛组委会向各赛区组委会划拨工作经费补助各10万元,另向各县、市、区、特区党委宣传部划拨工作经费补助各2万元,由各市、自治州、地区赛区组委会统筹安排。上述工作经费补助从省委宣传部文化事业建设费列支。大赛运作经费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通过拍卖大赛冠名权、协办权和征集相关赞助等市场运作方式进行筹措,所筹经费由贵州电视台管理。
  (二)各赛区可在维护大赛冠名单位权益的前提下,通过征集特别赞助等方式,筹集本赛区工作经费不足部分。
  (三)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参赛选手收取费用。
  (四)除贵阳市以外的各市、自治州、地区代表队参加半决赛、决赛的食宿,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安排(限60人以下,含领队、选手、工作人员),其他费用自理。
  九、成果运用
  (一)贵州电视台负责推荐大赛涌现的优秀人才及作品,代表贵州参加2011年举行的第八届CCTV小品大赛。
  (二)省多彩贵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大赛涌现的人才及作品,开展公益性和经营性巡演。
  十、工作安排
  (一)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执行组设在贵州电视台,具体负责大赛赛事组织工作及选手、评委接待工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评审组设在省戏剧家协会,具体负责大赛各奖项评审和大赛评委会、监审组组建等工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协调组设在省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大赛各项工作,编制工作简报,调度新闻和广告宣传。
  (二)各赛区应根据本方案,立足本赛区实际,制订本赛区实施方案。原则上各赛区要比照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模式,抽调专人成立赛区组委会办公室,跟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对接,定期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简报。
  (三)大赛各项赛事半决赛、决赛由贵州电视台直播或录播。省内各级各类媒体,对大赛情况和优秀人才、优秀作品进行宣传。
  (四)大赛各赛区选拔、半决赛、决赛的评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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